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木制托盘的制造商,具有托盘生产能力,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高架库(自动化库)木制托盘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发票开具时间均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否则不予认可;同一合同可提供多张对应发票,发票金额之和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将不予认可;合同中未明确为高架库(自动化库)的须提供配套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购买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6楼1607房间,如需邮寄或电子版,联系:(姓名)齐文楷(电话)。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9日止,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6楼1607房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6楼1607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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